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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实验中学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方案(2)
银川市实验中学网站   2008-05-20 08:36:02 作者:SystemMaster 来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
 8、老师要按预先的分工,迅速到每个教室检查避震的情况,发现有采取不正确措施的,要及时纠正。

九、疏散的集中地点和路线    

等到主震结束后,为了防止有较大的余震发生,应该立即进行有秩序的疏散,到安全的地方去躲避余震。疏散的集中地应选择坚实、平坦的开阔地,远离高大建筑物的场地。

 当听到疏散的信号后,按预定的路线和集中地、有秩序地进行疏散。

 1、要有顺序地疏散,在下楼时,不准学生在楼梯或走廊互相拥挤,避免跌倒踩踏。

 2、老师应在各自岗位把守,指挥学生有秩序疏散。

 3、疏散过程中,以双手护头,以防被砸。

 4、疏散过程中,要迅速,要排队有秩序前进,不要慌乱奔跑,不要争先恐后。

 5、疏散途中不能穿过建筑物,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。

6、各班学生到达集中地后,学生要蹲下,保护头部。等到演练结束后,以班为单位集队,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,并向总指挥报告。

十、演练结束

 集中地点当各班到齐后,经查实人数无误后,可以宣布演练结束。老师要及时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学生应急避震演练的效果。

  十一、奖励和处罚:

 (一)奖励

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有效的开展,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,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,由学校给予表彰或奖励:

    1、保护国家、集体和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;

    2、及时排除险情,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;

    3、有其它特殊贡献的。

    (二)处罚
  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工作中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;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;构成犯罪的,追究刑事责任。

 1、不服从命令,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;

 2、贪污、挪用、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;

 3、不及时掌握震情、灾情、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;

4、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、集体和公民财产的;

 5、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;

 6、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;

 7、散发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;

    8、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。

    十二、附则

  (一)本演练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    (二)本演练方案由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,并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银川市实验中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85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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